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为扎实抓好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确保学校和师生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把思想紧起来、工作实起来,将安全作为保障春季开学的首要条件,切实抓好开学时段学校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安全教育,着力提升广大师生安全意识和素养,提高化解风险防范事故能力,确保春季开学平稳有序。
二、工作重点
(一)切实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和传染病防治工作
学校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属地相关职能部门高效统筹学校春季高发传染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全面掌握师生员工返校前感染传染性疾病情况,加强师生返校后一周的健康监测。按要求储备对症治疗药物和防疫物资,制定科学有效应对措施,防范校内发生大规模感染。认真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等制度,畅通就医绿色通道,全力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持续加强师生健康教育,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校园氛围。
对上学期筛查出来存在心理问题、潜在心理危机的学生继续开展分层分类反馈工作。对上学期发出了危机告知书的学生进行一一反馈,掌握他们的心理健康现状并做好后续帮扶工作;对因心理疾病休学复学的学生定制个性化的帮扶方案。持续开展抑郁症、精神病、自杀危机排查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后勤管理处、心理健康中心、各二级学院)
(二)加强校园设施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春季开学前,各单位要针对设施设备重新启用、启动中可能存在的隐患,加强排查治理,特别对水电设备、各类特种设备(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烘缸等)要安排具有操作资质的人员启动启用、排查隐患,确保学校动力和特种设施设备安全运转、水电气正常供应。处于寒假期间封闭停用的场所,尤其针对地下空间,要提前做好通风透气,避免特定条件下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师生安全。(责任单位: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各单位)
(三)加强校舍及校园周边防灾减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春季开学前,对校园校舍、建(构)筑物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同时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学校周边地质灾害点、周边环境、静明湖、山体护坡、洪涝灾害危险区、易发泥石流危险区开展排查。排查围墙、楼梯扶手、走廊护栏、在建工程以及门窗、玻璃、吊扇、灯管吊链、宣传栏、橱窗、木屋架、水泥檩条、墙体裂缝、闲置房屋等存在的安全隐患,防止突然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保卫处、各单位)
(四)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春季开学前,对校园消防设施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各项功能正常有效。要高度重视春季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用电、用火、用气的安全管理,把握“防消结合、以防为主”的消防工作基本原则。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要求,疏通消防通道。持续抓好对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图书馆(档案馆)、校史馆、实验室等消防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师生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单位: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科研处、教务处、图书馆、各单位)
(五)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开展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排查整治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压实学校主体责任,落实校长、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全面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超市)食品经营证照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确保证照均合法有效;全面清除过期、变质的库存食品并及时补充;全面清洁食堂各区域和设施设备,保持环境干净卫生;加快“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全面应用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智能化管理系统。(责任单位:后勤管理处、资产经营公司)
(六)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加强校内摆渡车和教职工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内摩托车(电瓶车)的行驶,实行校内电瓶车和摩托车登记上牌管理制度。加大力度整治校园内车辆的乱停乱放现象,对学生上下课时段进行交通管制,实行人车分流方案,确保校园道路安全、有序、畅通。加强公务车安全检查,指定专人负责车辆日常管理,督促公务车做好维修、维护和保养工作。对学校各部门专兼职驾驶员和其他有车教职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安全警示教育,确保规范、文明、安全行车。校内电瓶车充电实行集中充电的管理方式,禁止个人私拉充电线。接下来学校保卫处将加强巡查,着力治理私自充电行为,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和通报。在校内公共开放区域设立电瓶车集中充电区,设置监控摄像头,并配备足够灭火器。(责任单位:保卫处、学生处、驾校)
(七)加强涉校涉生治安防范工作
1.着力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在当地政法、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校园治安防范制度,充实校园专业安保力量,完善校园安防设施,切实防范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发生。(责任单位:保卫处)
2.强化对学生和教职工的治安防范安全教育。要加强学生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间存在的矛盾,深入细致做好相关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矛盾调解工作,特别要抓好思想和行为偏激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有效避免学生间相互伤害(欺凌)事件发生。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针对性开展心理疾病和精神病史教职工摸排,坚决杜绝发生师生员工伤害事件。(责任单位:学生处、人事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八)加强学校实验室及危化物品管理
春季开学前,对实验室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凡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易燃、易爆、有毒、窒息)、危险性机械加工装置、强电强磁与激光设备、特种设备等各种危险源的科研、教学项目,必须经过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实验活动。
对危化物品实验室、储存危化物品仓库开展隐患排查,重点针对危化物品是否存在气体泄露、破损、遗失等进行清点,做好实验室和仓库通风排气,坚决杜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物品管理使用不当导致事故发生。持续狠抓实验室安全教育宣传培训和应急管理,健全问责追责机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在未切实落实安全保障前,不得开展实验活动。(责任单位:教务处、科研处、资产管理处、各使用单位)
(九)集体活动安全方面
学生校外活动(实习、写生等):由各学院将活动计划(方案)、学生安全承诺书向学生处报备,并向当地社区及公安机关备案。校内100人以上的大型活动: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部门向保卫处提交活动申请及安全保障预案,保卫处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接受属地公安机关的技术指导。学校承接社会重大活动: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组织单位向学校保卫处提交安全保障预案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学校保卫处配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责任单位: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各二级学院、各单位)
(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
要充分利用开学第一课、主题班会等载体,结合实际开展预防传染病、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治安防范、集体活动安全、防欺凌、森林草原防火等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学生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学生需遵循的安全注意事项,常态化组织开展好消防安全、防灾减灾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责任单位:学生处、各二级学院)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安全大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切实履行部门二级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安全检查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学校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在开学前,将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调研,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攀枝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