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8日凌晨0时55分,我校后勤综合楼二楼临街商铺1-38店员在炼油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引燃抽油烟机内油垢,发生明火,并产生大量烟雾。发生火情后,店员及值班安保人员立即利用配备的灭火器迅速将明火扑灭,起火位置墙壁被小面积熏黑,天花板部分吊顶烧坏,未发生人员受伤。
此次事故敲响了校园消防安全的警钟,学校保卫部门将在市消防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对校内及周边区域商铺的消防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全力维护校园安全。
保卫处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