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关于节假日安全工作要求,为切实保障假期期间校园安全、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及社会公共安全,现就做好2026年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宣传教育
放假前,各单位须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围绕防溺水、森林草原防灭火(结合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出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等重点内容,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系统性安全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新规解读、安全知识讲解等形式,切实提升教职员工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和责任担当意识。
二、全面排查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放假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漏盲区。重点检查办公室、实验室、库房等场所门窗关闭情况,全面切断非必要电器电源,严防偷盗、火灾等事故发生;严格规范危险化学药品、有毒药品、易制毒物品的存储、保管和领用流程,压紧压实全链条安全管理责任;对消防设施、水电管线、疏散通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无法即时整改的须明确管控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细化学生管理,保障出行安全
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履行学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假期学生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放假前全覆盖安全教育,重点强化交通出行、预防电信诈骗、“两卡”(电话卡、银行卡)信息保护、防溺水、森林草原防灭火、防震防汛、网络安全等内容,引导学生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远离各类危险。二是严格落实学生离校、离攀请销假制度,通过信息化手段精准掌握学生离校去向、出行方式、返程时间等信息,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动态台账。三是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动,通过家长会、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告知假期安全注意事项,引导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共同筑牢学生安全防护网。四是提醒学生外出期间遵守交通规则,自觉乘坐合法合规交通工具,不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辆,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遇极端天气尽量减少外出。
四、严守防火底线,践行文明祭祀
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最新规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自觉践行文明祭祀新风尚。严守禁火红线,林区、墓区及周边50米内严禁烧纸钱、点香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任何违规用火行为,无人机、护林员、监控将24小时巡查,违规者将依法处罚,引发火灾构成犯罪的最高可判处7年有期徒刑,并需承担生态修复费用;若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全力配合火情处置。
五、强化反诈宣传,守护财产安全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持续翻新,特别是AI技术的应用使骗局迷惑性、针对性显著增强,全体师生员工要时刻保持警惕,坚决守住财产安全防线。一是警惕新型诈骗手段,重点防范AI冒充熟人、领导、客服(克隆声音、面容伪造视频通话)、虚假退费投资、数字钱包升级、生物信息窃取、精准社群诈骗等五类新型骗术。二是牢记“五不两核实”防范原则:不轻信陌生来电与信息、不透露密码、验证码、生物信息、不点击不明链接与二维码、不下载非官方渠道APP、不转账给未经核实的账户;遇可疑情况通过官方渠道独立求证,及时向保卫部门、警方或家人求助。三是严守法律底线,严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电话卡、银行卡、支付账户等,避免成为电信诈骗帮凶,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四是掌握紧急处置流程,若不慎遭遇诈骗或陷入可疑场景,立即断开操作(退出可疑软件、关闭共享屏幕)、冻结账户(拨打银行、支付平台官方客服)、保存证据并拨打110报警,同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备。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清明节假期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假期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保卫处
2026年4月2日